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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七政办规〔2018〕3号)

七政办规〔2018〕3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三次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和市深改组工作要求,为推进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努力缩减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城镇居民之间、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的差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与本地城镇人口之间的互通互融,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二、政策措施

  (一)提供与市民均等化政策。

  1、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

  2、医疗保障均等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3、养老保障均等化。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快构建有利于人口流动、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4、住房保障均等化。保障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与住房困难市民同等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待遇。(责任单位 :市房产局)

  (二)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在城镇居住、创业、投资。(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

  (三)重点推进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率先市民化。

  1、高技能人才。对农业转移人口中具有一技之长,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急需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其率先落户、率先融入,对其在落户登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

  2、高智慧人才。对促进经济增长,尤其是高智能、高科技和服务业发展急需人才提供宽松的落户环境;对其在生活方面,尤其是医疗、教育、休闲、文娱等方面给予支持。

  3、企业家群体。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投资规模、纳税规模、用工规模和存续时间,建立企业家优先落户、优先安排子女受教育、分级诊疗等机制,吸引企业家来七台河市落户、经营和发展。

  4、适龄人口。对劳动力年龄人口,尤其是大专院校毕业生人口的引进优先安排,在就业指导、居住支持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文广新局、房产局)

  三、具体任务

  (一)2017年10月—12月末,各责任单位开展高技能人才、高智慧人才、企业家群体和适龄人口四类群体调查摸底,务求数据精准,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18年1月—3月末,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财政测算。

  (三)2018年4月—6月末,各责任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2018年7月,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 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义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洋 桃山区政府区长

  王  峰 勃利县政府县长

  王文江 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兴武 市住建局局长

  王福利 市扶贫办主任

  由胜坤 市卫计委主任

  冯  锋 市人社局局长

  刘  东 市民政局局长

  刘子文 市教育局局长

  刘志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曲俱峰 市房产局局长

  宋利佳 市水务局局长

  宋诗利 市农牧局局长

  邵洪杰 市发改委主任

  陈  宝 市文广新局局长

  张歆东 市财政局局长

  孟庆坤 市林业局局长

  柳万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爱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  伟 市环保局局长

  钱  辉 市妇联主席

  赵子君 茄子河区政府区长

  宫玉和 新兴区政府区长

  戚  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牧局,主任:宋诗利(兼)。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城农民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教育,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树立进城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创业精神。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发展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二)放宽政策。打破城乡分割管理体制,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取消对进城农民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实现城乡人口自由流动,让愿意进城的农民能进得去城市,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并享受其成果,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

  (三)建立机制。主要是做好制度安排,财力保障优先,工作推动加力。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政府的公共职责,建立以市政府为职责主体,区县政府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分工体系。农业转移人口户籍落在哪个区县,由所在区县给予享受当地市民的优惠政策。公安部门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户籍政策,相关部门在教育、文化、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养老等方面制定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的政策,并负责落实相应政策。二是做好制度安排。通过细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与措施,优先保障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需的各项要素与资源。三是财力保障优先。根据国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我们需要为市内外、省内外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设定顺序,并在财力支持上加以区分,梯度支持,保障本市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四是工作推动加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在资源分配上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行激励,提高各区县推进工作的紧迫感与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加快向城镇聚焦。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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